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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司法局阳春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标志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1-07-28 )

项目概况

阳春市司法局阳春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标志石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四楼(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2021071417

项目名称:阳春市司法局阳春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标志石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52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52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供购买磋商文件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至 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四楼(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暂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司法局     

地址:阳江市阳春市朝南路74号        

联系方式:薛小姐 19106628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662-770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662-77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