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司法局的委托,于2020 年08月10 日就阳春市法治文化长廊(东湖绿道普法公益宣传景观)物资采购项目(HJ2020070665)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J2020070665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法治文化长廊(东湖绿道普法公益宣传景观)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成交供应商
1: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东宏业创美广告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本区 地址 : 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C11-1地块
五、评审日期:2020-08-10评审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五楼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谭崇德成员: 林兰、区春燕
六、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10243.00元
七、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排名 |
响应供应商 |
综合得分 (总分:100分) |
1 |
广东宏业创美广告有限公司 |
95.17 |
2 |
广东中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52.66 |
3 |
广东勤洁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44.32 |
八、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662-770102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
传真:0662-7701022 | 邮编:5296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