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法治文化长廊(东湖绿道普法公益宣传景观)物资采购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 2020-06-01 )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司法局委托,拟对阳春市法治文化长廊(东湖绿道普法公益宣传景观)物资采购项目举行询价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阳春市法治文化长廊(东湖绿道普法公益宣传景观)物资采购项目 |
阳春市司法局 |
一批 |
¥683763.15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10:00止(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国税)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6. 购买标书登记表2份
注:所有纸质文件须加盖公司红色公章;《购买标书登记表》可于本公司官网下载。
六、采购人及代理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阳春市司法局
代理采购机构名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采购机构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代理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陈先生 0662-77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