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交易项目
阳春市各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压缩式垃圾车和垃圾桶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2019-06-14 )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于2019年05月3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阳春市各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压缩式垃圾车和垃圾桶采购项目(441781-201905-00127-0002)(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评分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更正事宜如下:

一、69.1投标人要求(4标人所投货物(压缩式垃圾车)制造商须持有改装车辆的生产许可证,所投货物(压缩式垃圾车)符合国家正式国五或以上标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改为:删掉。

二、第26页30.4商务评分表更正为:

 

评审内容

分值(20)

评分细则

企业及产品认证和荣誉(8分)

8

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经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评定为AAA级的得2分,信用报告评定为AA级的得1.5分,信用报告评定为A级的得1分,A级及以下不得分;

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分;

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 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

4.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国家标准GB/T27925-2011五星品牌认证证书的得1分;

5.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

6.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7.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企业公章,否则不得分)

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3

根据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自2016年以来签订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合同进行评审:

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一份合同只计算一次得分。证明材料为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合同标的产品为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售后服务保障

9

1.投标人或车辆生产厂家在项目所在地市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  提供售后服务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本项最高得 3 分。 (提供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  满足要求并服务响应最快得 2分;满足要求并服务响应较快得1.5分;满足要求但服务响应不及时得  1分,没有提供、 提供不全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考察、  对比投标人及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 保障措施、 保修期、 维护保养安排等)是否合理、详细、可行性强,服务理念、服务保障措施是否切合实际等评比:(1)优: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强,措施切合实际,得4分;良: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合理,可行性较强,措施基本切合实际,得3分;(2)中:售后服务方案不够详细、合理,可行性一般,措施不够切合实际,得2分。(3)差: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合理性差,基本不可行,措施不符合实际,得1分。

 

三、开标时间由原来2019年6月20日早上10:00时

更改为:2019年6月28日早上10:00时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0628100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2-770102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662-7734156
(二)采购代理机构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联系人:王承恩 联系电话:0662-7701022
传真:0662-7701022 邮编:529600
(三)采购人: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大道人防大厦
联系人:吴华珍 联系电话:0662-7734156
传真:0662-7769189 邮编:5296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