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阳春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PPP项目
二、项目实施机构:阳春市畜牧渔业局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阳春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和乡镇收集暂存点或规模养殖场暂存点。处理厂按功能分为3个区域:办公生活区、生产设施区和公用及辅助配套设施区,包括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等。每个收集暂存点包括30-50立方米冷库一间,管理用房一间,装车输送带一条,10kw三相配电,围闭式围墙等。
处理厂总用地约20000平方米,主要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包括1个80平方米暂存冷库。全市按照死亡畜禽分布情况布设收集暂存网点,原则上有条件的镇按一镇一站建设收集暂存点(具体由畜牧渔业局与社会资本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建设地点和建设时间),每个暂存点占地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设计项目处理能力为20吨/日。通过增加生产批次,日处理能力可达40吨/日。
社会资本方还应承担场地三通一平、进场道路的投资和运维。
四、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报名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资质、业绩状况。
3.报名申请人(联合体主办方)需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度12月30日止)无亏损且具有良好的财务和近一年的资信状况。
注:以报名申请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至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报名申请人(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
5.报名申请人(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之记录。
6. 报名申请人(联合体任一方)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 报名申请人(联合体任一方)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8.阳春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9.报名申请人可以为单一法人,也可以为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时,报名申请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参与资格预审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由承担投资职责的一方作为联合体主办方。
10.报名申请人如是联合体,需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公司承担的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及承诺均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五个工作天)期间,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标书登记表可于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ychjgs.com/下载,并于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将购买标书登记表及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方式只限登记表原件邮寄非到付形式或当面提交,不接受电子邮件,扫描件,传真等非登记表原件纸质版提交方式。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8日9:30时-10:00时将资格申请文件送至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ychjgs.com/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
3、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公开招标邀请书。未收到公开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2-7701022
传真:0662-7701022
联系地址:阳春市城云路272号
邮编:529600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阳春市畜牧渔业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411318318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城东大道
邮编:5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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