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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公安局业务用房装饰灯工程及安装采购项目
( 2017-09-19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要求

A 、采购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数量
1 电源 开关及按钮、板式暗开光(单控)单联 60
2 护栏管 霓虹灯管、霓虹灯继电器、继电器 1015
3 点光源 点光源艺术装饰灯具、吸顶式 115
4 洗墙灯 洗墙灯系列18W 93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1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7年9月21日下午17时0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国税)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6. 购买标书登记表2份
       注:所有纸质文件须加盖公司红色公章;《购买标书登记表》可于本公司官网下载。

    六、采购人及代理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阳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 : 梁先生    联系电话:13829852833

   代理采购机构名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采购机构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代理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陈小姐 0662-77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