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受阳春市财政局(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春市财政局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B160130)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 B160130。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财政局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37.00万元(大写:叁拾柒万元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完成期限 |
最高限价 |
1 |
阳春市财政局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部门预算系统2017年预算编审工作的实施与系统运维服务;其中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实施上线。 |
人民币37.00万元 |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a)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国税)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d)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e)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原件现场查验)。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上资料及《购买标书登记表》(
http://ychjgs.com/下载中心)到指定地址购买,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6.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7.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8.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招标文件的公示
1.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止。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作答。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3日10:00 (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 日 10: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评标地点: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十、联系事项
1.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阳春市财政局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朝南路73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662-7734421
2. 采购代理机构: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黄先生
电 话:0662-7701022, 13829855555; 传 真:0662-7701022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